雖然現在大部分地區注冊公司都必須法人到現場才可以完成整個注冊的流程,但是有一些地區的某些人卻專了空子,法人不到場也注冊了公司,利用這些公司做一些違法的事情以及倒賣發票,待進入工商黑名單后,身份證本人才發現,那么,身份證被冒用注冊了異地公司怎么辦?
很多人以為如果身份證被冒用去當地公安局報警就行了,其實并不能!根據《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被冒用人要撤銷自己被冒用身份取得的公司登記,應由本人親自向作出該次登記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反應情況,并由該部門負責撤銷,也就是說,如果是在長春做登記的,那么必須是要跑到長春那邊的登記機關負責撤銷才行。
但是,去到那邊不是你說想撤銷就撤銷的,你還要必須證明你的身份證是被冒用注冊公司:
1、登記機關調查認定冒名登記基本事實清楚,登記機關認為冒名登記成立的;
2、公司和相關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或不配合調查,且公示期內無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登記機關認為冒名登記成立的;
3、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已認定冒名登記事實的。
所以,要怎么辦呢?很簡單,給出下面的處理方法:
1、登陸“國家征信系統”,打印出公司的所有信息,報警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去當地的公安局報警,公安機關立案;
2、拿著公安局立案的信息去公司做登記的部門申請撤銷,要求給“撤銷商事登記”填寫;
3、接著受理后,應該是讓你跑稅務局注銷辦理后續。
4、如果稅務處理,該流程結束,如果不處理,那么就去人民法院訴訟。 |